投资程序

投资者在清化省建设前获得项目投资许可的流程和程序,包括以下程序:

1


选择投资者来实施该项目

 

2

设施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评估

投资者向宜山经济区和评估工业区的各区、镇、市人民委员会和董事会的建设部门或专业建设管理部门或专门部门提交基本设计和项目技术设计鉴定的文件。

3

消防审批

投资者向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和省公安厅提出鉴定申请。

4

环境保护

投资者向环保部或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或向自然资源环境部登记环境保护计划;或与区人民委员会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

5

土地用途、土地收回、土地租赁的的变更

投资者向环保厅提出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文件,报省人民议会批准变更土地用途;提交土地租赁文件报环保厅评审,报省人民委员会进行土地收回、土地划拨、土地租赁等项目实施。

6

颁发建设许可证

投资者向建设厅或宜山经济区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或区、镇、市各级人民委员会提交建设许可证申请文件,以获得建设许可证。

清化省设立了投资促进和特别支持委员会,陪同企业和投资者办理项目法律程序,以确保最快、最简单的程序解决问题。

提供信息、指导和投资支持的联络点:
清化省投资、贸易和旅游促进中心
地址:清化省清化市黎利大道32号
电话: +84 961061606

在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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